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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公务员

各机关、事业医疗保险参保单位,各承检定点医院:

根据《长沙市公务员健康管理办法》(长办发〔200651号)文件精神,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,决定从20155月起开展2015年度公务员健康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  一、检查对象

享受长沙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。

    二、检查时间

2015年510日至2015930日。

    三、定点医院

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  长沙市八医院  湖南省马王堆医院  湖南旺旺医院  长沙市一医院  长沙市中心医院

    四、检查项目

    为了发挥体检的最大作用及效果,针对个人不同需求,本次的体检项目在往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,采取“基础项目+专病筛查套餐(1+X)”模式,每人做完基础项目后再根据个人不同需求选择1个专病筛查套餐。

基础项目如下:

(一)常规检查:一般检查、内科、外科、眼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、眼底检查、女性加做妇科检查(阴道分泌物检查、新柏氏超薄液基细胞学检测)、心理健康测试

(二)物理检查:胸片(数字化)、心电图、B超(肝、胆、脾、胰、双肾、膀胱、双侧输尿管、甲状腺,男性加前列腺,女性加乳腺和子宫附件)。

(三)化验检查:血、尿常规、空腹血糖、血脂(5项)、肝功能全套、肾功能(3项)。

专病筛查套餐:

专病筛查套餐项目由医保中心(或定点医院)提供,体检医院负责指导参检人员根据个人不同需求确定专病筛查套餐,个人未选择专病筛查套餐的由体检医院指定常规套餐。(专病筛查套餐另附)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参检单位必须进行了2015年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审核工作,及时缴纳了公务员补助费用。

(二)各参检单位接通知后,在医保系统客户端核对人员名单,如有误请与我中心征缴科联系核实办理相关手续后填写《体检人员及体检医院确认单》(附件1),报我中心结算科复核后交体检医院。

(三)参检单位要高度重视,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体检工作,在确定体检医院后,与体检医院预约体检具体时间,及时组织本单位参检人员(包括异地安置人员和外出人员)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进行健康检查。

(四)承检定点医院要认真核对参检人员身份,严禁冒名顶替;要做好有关服务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接待、咨询和引导工作;要保证体检质量,确保体检工作取得实效;要及时为参检人员建立健康档案,认真做好后期健康干预工作。

(五)承检定点医院原则上要为参检人员做全所有体检项目,凡发现所做体检项目不全面,其漏检项目又无本人签字确认的,我中心拒付该人次体检费用。

(六)各单位应配合承检定点医院做好后期健康干预、科普宣传及健康教育等工作,如: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,年度内组织单位职工开展一次以上的健康讲座等。

(七)参检人员参检时,需向承检医院出示本人身份证,体检结束后要客观、公正填写《体检客户服务质量评价表》(附件3)交体检医院,并需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
(八)体检工作结束后,请单位专干如实填写《实际体检人员确认单》并盖好公章交承检定点医院。定点医院凭《实际体检人员确认单》、《体检花名册》和《体检客户服务质量评价表》与我中心进行费用结算。


附:1.体检人员及体检医院确认单

      2.定点医院联系方式

      3.体检客户服务质量评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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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长沙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5年5月8